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0-10-10 00:00:00 点击量:6436
1.第五款第2条“租赁年限:1年起租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)”变更为“租赁期限3年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)”;
2.第五款第6条“入驻企业须缴纳入驻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,因企业自身原因两个月内未完成入驻的或中途退租的,保证金均不退返,成功入驻者入驻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。在租赁期间企业不得转租租赁物。”变更为“入驻企业须缴纳意向金(金额为按照租赁面积计算的1年租金),成功入驻者意向金则转为租金,因企业自身原因两个月内未完成入驻的或中途退租的,意向金均不退返。在租赁期间商家不得转租租赁物。。”
3.第六款第1条“商铺/摊位预定只接受现场报名,具体时间为公告结束第二天,即2020年10月11日起,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,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(节假日正常)。”变更为“商铺/摊位预定只接受现场报名,报名时间: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4日,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,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(节假日正常)。”
4.第六款第2条第4点“缴纳入驻意向金,签订入驻意向协议。现场商铺报名预定严格按照‘先到先得’市场原则执行”变更为“缴纳入驻意向金。”
5.增加第七款:“商铺选定:10月15日上午9点在方洋农贸市场B102号营销中心组织现场摇号。”